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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文秘专业优先考虑); 5、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曾被劳动教养的;(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5日—24日。 2、报名地点: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大桥北路5—8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根据需要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要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试用期一个月,月薪为南京市最低标准工资,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议定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保险。 咨询电话:58499269,联系人:高燕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