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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到1983年5月13日),法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理解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录用。 招考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除周末外) 2、报名地点:市仲裁院办公室(市青秀区广园路34号) 3、报名方式及流程: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现场报名时间内,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待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 联系人:覃赞清联系电话:5679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