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东源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与其它工作有冲突,对原公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规定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现改为2013年5月28—5月30日。 二、取消原定于2013年6月1日的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整部分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 1、公告中第四条第四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改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往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2、公告中第四条第六项第1条“具有东源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现在东源就业3年以上的或本人现在东源就业一年以上。”改为“本人具有东源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东源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现在东源就业3年以上的或本人现在东源就业一年以上。” 3、公告中第五条第四项第3条“父母、配偶一方在东源县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在东源县缴纳社保3年以上缴费凭证,同时提供本人一年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除外)。”改为“提供本人单位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除外),父母、配偶有一方现在东源县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在东源县缴纳社保3年以上缴费凭证。”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8808983。 特此公告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