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曲靖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各招聘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卫生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曲靖市交通路64号)。 三、资格复审的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拟资格复审人员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行资格复审(附件1)。 四、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届时若有与资格复审要求不相符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的查询结果(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若在网上询查不到相关信息,而本人又无法提供相应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 4.笔试《准考证》; 5.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六、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3天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于报考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告。 3.资格复审结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和曲靖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咨询电话:0874-3122953 附件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附件3: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doc 曲靖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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