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惠州市惠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推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现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印发惠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城府〔2004〕152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332人,惠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招聘之列。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用人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另外,符合条件的惠城区山区乡镇困难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享受艰苦地区津贴补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大专以下学历(含大专)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惠州市户籍。 五、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分五个步骤进行:①发布招聘公告——②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③组织笔试和面试——④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⑤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人才招聘公告。招聘方案经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惠城区卫生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于2013年5月29日—31日自带下列资料到惠城区卫生局230会议室(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0室)现场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后续学历) 3、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4、《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附件3) 5、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随军家属提供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交报名费:80元/人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以下报考人员给予笔试成绩加分: (1)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需提供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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