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待定。 1.应届毕业生应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书)、成绩单。 2.社会人员应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的工作经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 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发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