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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C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5月25日8:00—12:0014:30—18:00 地点:莘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12楼大会堂 二、相关要求 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莘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县外)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届时将现场留取考生指纹,作为进入面试考场和下步核查的依据。 2、非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请尽量携带人事档案前来资格审查。不能携带的请确认档案保管部门。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