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招聘计划 |
招聘资格条件 |
专业及资格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辅助人员 (A) |
从事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
1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中文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
辅助人员 (B) |
从事信息技术工作 |
1 |
计算机专业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
辅助人员 (C) |
从事司法技术工作 |
1 |
医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
辅助人员 (D)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3 |
法律专业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
辅助人员 (E) |
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
1 |
不限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
司法协警 |
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 |
8 |
法律专业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28 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 30 岁。 男性,身高 1.70 米 以上。 |
|
说明: 县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和体检政审后的职位空缺情况对招聘职位、招聘计划相应缩减或做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