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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已完成体检与考察程序,按照《六盘水市钟山区禁毒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第一号公告)“考察合格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之规定,经2013年5月30日区禁毒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杨黔宁、卢凤仪、张超楠等3名考生为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5月30日—2013年6月5日),如对试用人选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钟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8298658 六盘水市钟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