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韶关乐昌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壮大我市消防专业队伍,解决现役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创造安全和谐的消防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等规定,市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4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 招收以退伍或热爱部队工作的人员为主。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男性,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至25岁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1995年9月10日出生),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填妥后的《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传真至0751-5565119,传真后需与联系人确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1-5553220。经预选合格后,由乐昌市消防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共5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体能测试 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前来面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进行体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如下: 1)1500米长跑(7分内完成合格); 2)100米负重跑(17秒内完成合格); 3)俯卧撑(2分钟内完成30个合格)。 乐昌市消防大队将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等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乐昌市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消防大队支出)。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等。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周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乐昌中队和坪石中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乐昌大队按照《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福利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每月量化考评奖励金300元;七大节日补助、工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组成。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 2、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 3、正式录用后,与乐昌市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壹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乐昌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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