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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普通话标准。有实践经验的,有特长的,有写作能力的,有新闻宣传能力的,精通法律知识的,学历、年龄均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临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工作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工作地点 在各县市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工资月薪1350元,试用期合格后交纳五金。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7日。 2、报名地点:十堰人才市场(六堰十堰市人社局一楼) 3、所需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职称资格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十堰人才市场报名。 联系电话:8662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