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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宣传人员一名。 一、招聘岗位:文职宣传人员 1人 1、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2、招聘条件: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在相关宣传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3、招聘方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法进行招聘。 4、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06月07日前将电子简历发至电子邮箱(szlgyc@163.com)进行报名。 二、工资待遇 工资面议、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坪山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