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3年6月公开招聘党群工作专职组织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光明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工作专职组织员(以下简称组织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2013年及以前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光明新区户籍考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 4、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愿意履行党群组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5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6月5至6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611室 (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联系电话:88211661。 (二)所需材料: 1.《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组织员报名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1);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2,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 5.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2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通过后,由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新区政府在线公布。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661),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资格、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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