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铜仁市德江县司法局2013年聘用司法所协勤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司法所是县级司法局派驻乡镇(街道)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基层基础力量,承担着纠纷化解、刑罚执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针对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无人所的问题,根据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招聘协勤解决“无人司法所”问题的通知》(铜司通〔2013〕41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司法所协勤人员,为做好相关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协勤人员属性 协勤人员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临时合同用工,按临时用工方式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 拟招聘司法所协勤人员3名。 四、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原则上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5、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还没有获取相应学历毕业证的在校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5月31日至6月2日,由县司法局采取网上公布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时至6月4日下午18时。 2、报名地点:德江县司法局政工科。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填写《德江县司法局2013年公开招聘司法所协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无违法违纪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已被其它单位聘用正在上岗人员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8日上午09:00至11:00(2013年6月7日下午到司法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基础文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组建考核面试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2013年6月8日下午15时开始。面试地点:县司法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形象气质。面试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五)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除报考规定的身体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 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核对象,由县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可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 (七)上岗培训。政审合格者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内容为上岗前基本素质和能力培训。 (八)聘用。培训合格者列为拟聘人选,按照相关规定,正式聘用后与德江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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