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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13年度招聘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拟录用递补人员的公示 区司法局于2013年3月至4月期间公开招聘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已完成。由于前期部分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因此,区司法局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录用。现将拟录用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2013年6月4日至6月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08室,联系电话:28948006,邮编:518172),反映公示人员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并认真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发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区司法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拟录用递补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lg.gov.cn/web/govopen/article.aspx?artId=88768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3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