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2名,详见《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A类合格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为2013年6月1日。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4日-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07房,咨询电话:28948121。 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印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原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面试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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