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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3名,其中特勤队员12名,巡防队员30名,厨师1名。 一、岗位说明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做好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招录要求 1.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男性,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职高(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厨师年龄在50岁以下,男女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视力5.0以上、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等,身高1.72米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报名。 6、其中特勤队员要求20周岁至3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退伍军人为主,能统一住宿;巡防队员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6月20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南丰派出所,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2号,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15895692585。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军人复员退伍,及其他有效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3)其它有关专业技术证书和奖励证书。 (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试用期间,合格者录用。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南丰镇财政保障。 (1)特勤队员人头经费每年4.5万左右(含养老保险)。试用期一个月,发基本工资2000元。 (2)巡防队员人头经费每年4万左右(含养老保险)。试用期一个月,发基本工资1370元。 (6)厨师人头经费每年4万左右(含养老保险)等。试用期一个月,发基本工资1370元。 另:住宿条件优越,内设淋浴间,电子阅览室等供特勤队员、巡防队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