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罗甸县城镇管理规划执法大队特勤中队2013年招聘启事 |
内容 | 次根据罗甸县城镇规划工作需要,经研究,罗甸县城镇管理规划执法大队特勤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5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3年罗甸县城镇管理规划执法大队特勤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其中:女性5名,男性10名,具体职位见《2013年罗甸县城镇管理规划执法大队特勤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 4、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现场报名点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3年罗甸县城镇管理规划执法大队特勤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签订劳动合同资格。 5、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如确定调整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能测试时间:6月中旬(待定)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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