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报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雇员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有犯罪记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表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32室,联系电话:28948203,2894892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雇员证; 2、毕业证书及验证证明(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报名时来不及提供该表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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