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及基本条件 劳动监察协管员4名(区人力资源局2名,平湖、南湾街道劳动办各1名)。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区人力资源局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5、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及基本条件 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区人力资源局1名、布吉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名)。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区人力资源局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5、了解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资待遇及经费项目和拨付渠道 (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应交社保部分及加班费),社保以2520元为基数缴交。 (二)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社保等所需经费列支渠道为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 三、报名时间及招考方式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失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4、《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表》或《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动就业协理员报名表》; 5、《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 (二)报名地点: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708室,报考咨询电话:28902673。 (三)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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