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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6月7日—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wfgx.gov.cn/GXQBD/TZGG/201306/t20130607_593479.htm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