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对外交往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定于2013年6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招聘单位: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 招聘岗位:英语翻译、文员 招聘范围: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6月29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6月29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6月29日下午17:00时,由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交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6月30日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8日上午9:00时至7月12日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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