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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丰市镇农口经营性实体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3]70号)和大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的《大丰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人社[2013]42号)文件精神,现将参加全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益性岗位竞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三天,自2013年6月13日上午9时起至6月15日下午18时止。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大丰市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成绩公示详情请参照http://www.jsdafeng.lss.gov.cn/0201/183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