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教师岗位41名、教研员岗位2名、工勤人员4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研员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3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13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13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3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305、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 13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 1308、安顺电大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工勤岗位招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10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教师岗位)、B类岗位(教研员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C类岗位(工勤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试教和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试教、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市公路管理局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票据于2013年6月2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和面试,笔试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试教和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和面试 试教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1、试教。报考A类、B类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试教;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其中,报考安顺电大岗位的考生,试教方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进入专业测试达不到1:3比例,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岗位实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报考C类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测试地点和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试教和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试教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试教、面试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试教和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试教和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计算 报考A类、B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计算; 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进行递补。 2、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本次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在本次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