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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校长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人员(A系列)招聘。 二、招聘岗位 校长办公室秘书(副科实职)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文秘工作的特点,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党政管理工作经验。 (四)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职管理人员应任九级以上职员满2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七)身心健康。 任职时间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1日。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校长办公室(中山楼511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山楼511室 联系人:徐少坤 联系电话:84113868 E-mail:xushk@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