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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我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决定拟聘用以下1人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考:http://www.he.lss.gov.cn/ztzl/sydwgkzp/118325405.shtml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可直接向公示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举报问题一般应署名,以便公示部门及时核实和反馈。 公示部门:河北省艺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311-85695760。 河北省艺术研究所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