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杏坛镇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对社区的个人和家庭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基本卫生服务。为了贯彻落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8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址 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中心办公室(顺德区杏坛镇杏坛工业区科技五路1号)。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要求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4、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时正常开考。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http://zzb.shunde.gov.cn/n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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