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已公布。根据《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6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8:30-17:30)。 复审地点:贵州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1110办公室(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88号) 咨询电话:0851—5552151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须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贵州省司法厅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开展递补必须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如递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有书面申请,或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并做工作记录。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和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 0851-5814284(贵州省司法厅纪委)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gz.hrss.gov.cn/web/866381077827026944/20130620/2255051.html 贵州省司法厅 201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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