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清镇市公安局2013年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人员体能测评公告(第6号) |
内容 | 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按《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参加体能测评”的规定,本次进入体能测评对象为430名。具体名单见附件:《清镇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册》。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25日 (二)体能测评地点:贵州省(思源)旅游学校(地址:清镇市百花大道百花新城旁,可乘坐金阳至清镇801路、清镇市内1路、2路、6路公交车)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根据《清镇市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本次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以内(含4分25秒)。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取消参与体能测评资格。 (二)参加测评人员需自行在6月20日至6月24日前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验,确保自身无高血压、脑血管、心肌炎、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等不适应剧烈运动的病症,并在测评前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如因自身身体情况不适宜剧烈运动等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评中出现伤亡等事件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参加测评人员穿着应便于运动,如因穿着不当影响测评结果及对身体造成伤害等,责任自负。 (四)在体能测评工作场地不能随意丢纸屑、垃圾,不准吸烟。 (五)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6月25日上午7:00前到贵州省(思源)旅游学校集中封闭,接受体能测评统一安排,迟到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责任自负。 (六)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考生签字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此项目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的申请不予受理。 (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除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组工作人员外,考生家属和与测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测评现场。 特此公告 附:清镇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册详情参考:http://www.gzqz.gov.cn/Html/2013_06_20/9586_9970_2013_06_20_85828.html 清镇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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