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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区公共文体中心对该单位FTZY089职位递补考生蔡婷玉进行了考察,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1711室,邮编:518048,联系电话:82918333-1729,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201306/t20130625_351455.html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