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中医院2013年招考公告 |
内容 | 毕节市中医院建于1961年,是贵州省建院最早的地市级中医院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相关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护理专业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师职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岁; 7户籍不限。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2、制定招聘计划; 3、发布招聘信息; 4、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5、考试(分笔试、面试); 6、体检; 7、政审; 8、公示; 9、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7月18日(不含周六下午、周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医院人事科(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儿科楼4楼)。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提供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5)已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须提供未婚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7)报名费100元. 5、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社局及卫生局的指导下,由市中医院在统一的时间、地点进行。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7、报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内容:01、02、03、04、05、10、11职位考试内容为各职位的专业知识,06、07、08、09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在毕节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内容以现场问答为主,其中01、02职位增加实践操作考试(实践操作百分制折算后占面试成绩的70%),并进行现场打分。面试考官组每组设7名考官,当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5名考官的平均分得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拟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毕节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中医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四)被开除人员; (五)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七)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进行鉴证。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专业安排,无执业资格人员必须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7-8222297(市人社局) 0857-8224650(市卫生局) 0857-8307977(市中医院) 十、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医院人事科:0857-8307033 联系人:刘老师 熊老师 附: 毕节市中医院2013年招考职位表 毕节市中医院 2013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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