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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南阳市社旗县招聘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调任、考录、调配工作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宛纪发〔2009〕15号)及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纪委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特此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社旗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为文秘、会计(审计)、法律名额共10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河南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划分的以下专业:
    (1)文秘:文秘类中的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2)会计(审计):财会金融类中的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
    (3)法律:法律类中的所有专业;
    5、已参加工作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参加工作的,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7、户籍在社旗县以外的,聘用后必须在社旗县工作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已就业试用期未满的;
    7、有其他择业限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社旗县政府网站、社旗纪检监察网和社旗电视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 年6月28日至7月5日(每天8:30-18:30)。地点:社旗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高杆灯向北80米路西)。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参加工作的需同时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院校证明)。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单位编制册原件和复印件(盖章)1份,工作单位证明包括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表现等负责性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籍在社旗县以外的,需提交在社旗县工作5年以上的书面承诺。符合加分及免笔试条件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提交的无效。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照相,考务费每人60元。
    2、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组织填写《社旗县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考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三)考试
    1、笔试:2013年7月19日(8:30—18:30)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日期、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试卷满分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笔试成绩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最高成绩(不含加分因素)计算,不再计算加分因素,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根据笔试成绩,按总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选。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告。当进入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定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因资格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新聘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户籍在社旗县以外的,签署在社旗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干部管理部门的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社旗县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司仁银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华远庆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长营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姚军同志,县编办主任段庆洲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姚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公开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考试等各项具体工作,采取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防止和排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一律取消相关考生的招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社旗县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7920248。
    附件:社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社旗县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察局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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