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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和《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5月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普通雇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拟聘用张慧敏等9人为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办中小学普通雇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3/07/01/20130701104731572590315/index.html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623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817,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