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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协警(驾驶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2、持有C1级以上温州地区驾驶执照,3年以上驾龄。 3、户籍平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1楼车队办公室; 报名电话:63889915;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及个人一寸照片三张。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经平阳县人民法院试用2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平阳县人才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