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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苏州市相城区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经公开报名、面试、岗位实践、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4名同志为相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7月8日—7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名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252。 2013年苏州市相城区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xcldbz.gov.cn/worddisp.asp?id=2388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