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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91号)精神,今年实习工作即将开始,实习时间为一年(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到区直事业单位实习期间自治区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生活费。我局负责承担到区直事业单位实习报名工作。请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2013年区内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和2张一寸免冠照片,于7月25日至8月31日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报名。 联系人: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57308 报名地址: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一楼大厅(兴庆区南薰西街375号) 交通线路:乘坐BRT、102路至南薰西街站 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 201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