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为浙江省卫生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1人,为专业技术岗。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规定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18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财务管理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kjzx1601@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公布,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厅(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09120(吴老师)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201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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