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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人社局《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六人社秘[2013]39号)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参加2013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内考试与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以下五项:分别是: 1、在职选招人员原单位的工作和表现情况; 2、非在职选招人员所在高校学习和表现情况; 3、选招人员居住地遵纪守法情况; 4、已婚选招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5、选招人员学籍认定情况。 三、考核材料 请各单位在考核后,着重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选招人员原单位鉴定; 2、非在职选招人员学籍档案鉴定; 3、选招人员学历认定材料,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选招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5、已婚选招人员居住地计生部门证明; 6、主管部门对选招人员的考核意见函,并附2人以上签名的综合考核意见。 四、考核组织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2〕9号)文件精神,考核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为此,各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选招人员的考核工作,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选招人员负责”的原则,抽调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认真严谨地开展考核工作。同时,将拟选招人员名单公示一周。选招考核材料请于8月10日前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3376209)。 2013年度六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laldbz.gov.cn/gongshi/show.asp?news_id=273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