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5]132号)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6)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各学院)为单位,按照各单位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进行分配;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宣城校区按学生学科(专业)所属学院统一实施。硕士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5。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生申请情况择优评审,排序推荐后报送学校,统一答辩评审。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定向、委培、MBA\MPA、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超过规定学制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参加评选;学习年限虽超过但列入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的延期毕业博士生可申请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优中选优、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任委员,受理研究生的申请,在平等、回避、公正及保密原则下组织实施初评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自身情况,以研究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由各评审委员会按学校下达指标等额评审上报学校审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由各评审委员会评审排序上报学校统一评定。 2.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1),并提供相关个人申请材料。 3,各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为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质量,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评审工作可增加有助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竞赛、公开答辩等环节,实行评选。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上一年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再次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为上次获奖后之成果。 4.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根据附件4各项材料报送要求,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3)、各单位评审报告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zx626@163.com, 博士研究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硕士研究生材料及评审报告报送截至时间为10月15日。 5.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需于9月2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6.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初评推荐情况,评定全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汇总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细则,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科学评价,突出研究生的学业业绩和发展潜力;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 联系人:袁舟群, 联系电话:62901791 电子邮箱:yyzx626@163.com 学工部 财务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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