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惠阳区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惠阳区财供在编在职事业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正股级以下(含正股),实际参加工作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够胜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如实填写《惠阳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7月15日至19日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sk3370218@126.com。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自带下列资料到惠阳区行政中心主楼五楼528室(区府办公室秘书科),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数少于6人的,酌情减少选调人数。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近期正面全身生活照1张; 4.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府办公室直接通知入围人员。 (五)考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提出拟录用建议人选。 (六)选调。根据考察结果,由区府办公室班子集体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选调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选调指标数。 四、本公告有关内容由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3370218。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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