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南宁市青秀区各镇招聘文体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为顺利推进青秀区四个镇文体工作,经城区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文体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青秀区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长塘镇文体协管员各1名,共4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二)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三)热爱文体工作,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四)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公告时间、地址、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党政办公室或文体局办公室(悦宾路1号14楼1424室) 伶俐镇联系人:邓委 联系电话:4266131 13768613399 刘圩镇联系人:玉有爱 联系电话:4302016 13152503566 南阳镇联系人:颜娟 联系电话:4321025 13707879079 长塘镇联系人:谭桂联 联系电话:4270030 文体局联系人:黄丽珍 联系电话:582699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青秀区各镇招聘文体协管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笔试分为100分制。 (四)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 (五)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选。 (六)体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如经公示被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单位报到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考核后排名人选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工作表现好,可以连聘。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1450元/月。 绩效工资标准为:优秀600元/月;合格500元/月;基本合格、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评)。 (二)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qxq.nanning.gov.cn)查阅,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 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3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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