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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旅游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补充我区旅游局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9 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详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招聘范围: 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暂缓就业人员,报考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13年7月25日止)。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到过任何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旅游系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9﹕00至2013年8月8日16﹕0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不得采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核时,报考者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已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的暂免提供),考生需在复印件背面签具本人姓名,携带至资格审核现场,大1吋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白衬衣证件照片相片2张,并附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前审核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慎重地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后再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旅游相关法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笔试时间:2013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旅游系(具体考场报名时指定)。
    2、面试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的,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再相同的一同参加面试。
    3、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地点: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旅游系会议室。
    面试考官每组设定为5人,面试有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三)体检
    考试成绩公布后,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考试、体检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由区劳动人事局及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汕尾市人才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被聘用人应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 0660-3436880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2013年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旅游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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