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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4月28日《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选聘职员的公告》的要求,经研究,现将经体检、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dpxq.gov.cn/show_Public.php?ClassID=51&ID=248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反映(地址: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管委会大楼一楼1104室,联系电话:28333916,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201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