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单位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12 名。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1.护士(或助产士)7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身体健康。 2.妇产科医生1名、儿科医生1名、B超医生1名、内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1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身体健康。 二、录用: 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三、待遇: 参照编内同类在职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四、报名地址:金华市青春路288号,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89157981、13967479640(卫生网679640)。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6日。 2013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