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按照《大邑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经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于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3年8月1日-8月7日)。 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面试人员,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于2013年8月10日上午7:30前往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参加面试。 三、监督电话:02888222329(大邑县人社局),02888212016(大邑县纪委监察局) 面试人员名单公详情请登陆:http://www.day.gov.cn/index.php/Detail?cid=26&tid=3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