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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2013年7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现对以下通过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详情请登录: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3/08/02/20130802104846276105747/index.html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办事处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地址:光明新区公明金辉路6号公明办事处办公楼603办公室;联系电话:277399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办事处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