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以及《乐山市农业局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局组织进行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乐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8月6日至14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农业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拟聘用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406 联系电话:2413705、2413709 乐山市农业局 2013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