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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关于湛江廉江市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廉江市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廉江市人民法院下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市法院的档案管理、网络管理、机动车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廉江市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一)管理岗位2名,其中档案管理人员1名,网络管理人员1名。
    (二)工勤技能岗位(汽车驾驶员)1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档案管理人员职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网络管理人员职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专业毕业,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2年以上网络安装、管理、维护工作经历。
    3、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的,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5至40周岁(1973年8月31日至198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A2汽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4、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止。
    5、报考者必须是廉江市常住户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共3天)。
    2、报名地点:廉江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廉江市罗州街道南街169号四楼),联系电话:0759-6625744。
    (二)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汽车驾驶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和报考职位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考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
    (1)报考档案管理和网络管理岗位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
    (2)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方式。
    (3)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等。专业技能考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者对应聘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操作、基本技能等的掌握情况。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50%。
    (4)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
    1、体检以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和廉江市人民法院确定。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廉江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委组织部、廉江市人民法院反映。
    八、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网:ljrs.lianjiang.gov.cn
    (二)投诉电话:0759—6625744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和廉江市人民法院。
    

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
    

廉江市人民法院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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