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属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定级别,不设编制。中心的职责是配合分局组织开展海珠城市规划战略研究,承担各类规划编制任务的基础调研、组织协调和招投标工作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辖区政府,为海珠区的各项建设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服务,突显规划引领建设的作用,现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具体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其他相关证件到广州市规划局海珠分局办公室报名。 3.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五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 (三)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四、聘用和待遇 经面试合格符合聘用人员,由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面议。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3733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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