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铜仁市印江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3〕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实施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铜仁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目前仍未就业的2012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 计划安排:20名。 二、见习时间及生活补助标准 (一)见习时间: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 (二)见习生活补助标准: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40)。 2、报名地点:县引导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办公室)。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表(一式三份,自行到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5、其他有关证件。如: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各种优秀证书或证明等。 (三)审核推荐。9月10前,县引导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推荐,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单。审核推荐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对口优先; 3、属地本科学历原则优先。 (四)体检。9月20日前,县引导办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体检标准比照现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派遣。10月10日前,县引导办分别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复审,确定人选,并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同时,根据体检不合格的人数及时进行补检和补录。 四、后续管理 (一)见习生的接收:入选学生本人持县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等资料,于开具报到证之日起5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上报县引导办备案。 (二)保障政策:各见习单位要按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费。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财政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各见习单位于次年凭经费申请函、见习生期满鉴定表、生活费发放复印件及单位账户信息等申请办理,经县引导办审核无误后一次性划拔;学生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由县引导办负责办理。 五、工作要求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县 “引导办”负责。 附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来源于印江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9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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